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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时机真的把握得那么好吗?老实说,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然而能得到这个客户的称赞我还是有些得意的。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告诉我他是“干这行”的,我问他究竟是哪一行,他淡淡一笑,说:“一个穷演员,我很荣幸与盖里克、厄温和已去世的伟大的唐纳德·
这个老人长着一张粉色的孩子脸,灰白的头发,留着苦行僧般短短的刘海,身体已经开始微微发福。他仿佛是个多年沉默后被突然打开的话匣子,没完没了地说着。他穿着浅灰色的西装,扣子都绷得紧紧的,戴着根色彩鲜亮的粉红色领带,一条大得夸张的真丝手帕从他前胸的口袋里高高地鼓起,身上还有一股非常诱人的香水味。在我的辩护状里写着他的名字——普奇佛·德拉贝尔,我们要同时演出的地点——我不得不抱歉地说——是伦敦治安法庭,普奇佛·德拉贝尔是这起再平常不过的盗窃案的主角。
用他自己的话说,当他作为一名演员不再有演出“任务”时,普奇佛·德拉贝尔(“叫我普奇,亲爱的孩子,约翰尼和丹姆·爱笛什过去总那么叫我。”)仅靠他的一个姨妈留给他的一小笔收入,以及偶尔给一些试图模仿著名演员动听的语调,而又始终不得要领的西班牙招待们上上课来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他在帕丁顿车站附近的塔泊特广场上一幢年久失修的维多利亚式公寓顶楼租了一个卧室兼起居室的房间居住,这幢不怎么样的房子属
我们能够见面并使他有机会对我的表现加以赞美的那个原因,以及伦敦治安法庭的环境可都不那么乐观。在普奇长期休假期间,他总是在公寓里到处乱逛,跑进别人的房间,无休无止地谈论拉里、约翰·G和伟大的唐纳德·
“你怎么买得起那些行头呢?”我不禁问普奇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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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想就算那些剧院导演得知他买了一件新的礼服,恐怕也不会赶来请他去演出的,但是我没说出口。我必须围绕问题的实质:“我想你最好现在告诉我真相。你有没有拿女主人的那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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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他根本不明白舞台和法庭是有明显区别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能尽力吸引他的注意力:“很快你就要针对这个问题回答‘有’或‘没有’。”
“但不是现在,
“在我没搞明白你打算说什么之前,你最好别站到证人席上去。”
“天哪!难道你打算拒绝我出庭吗?难道我只是个多余的角色,一个跑龙套的,一个没有台词的小角色吗?我头上的王冠虽然现在已经失去了一些光彩,但我认为你完全可以放心地让我来演主角。我保证不会令大家失望的。”
我本来想说“除非我死了,我决不会让你站上证人席”,可最后我还是勉强答应传他上庭。我怎能拒绝一个老演员出演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主角呢?
我只能说:“我猜你一定会否认拿了那个戒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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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阁下,我恐怕不太可能做到。”
为什么我居然会允许普奇佛“站在舞台中央”呢?他被传出庭已经有十五分钟了,到现在一直在滔滔不绝。尊敬的阿奇巴特法官阁下很明显对此已经开始有些恼了。这位法官被他的诋毁者们称为“狡猾的阿奇”,因为他曾用很多巧妙的办法说服陪审团最终宣判被告有罪。
审理安安静静地开始。身躯肥大又略显糊涂的亨特小姐讲述了克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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